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淞沪御日战史续编目次
发布时间:2006年7月28日作者:轶名
第一章 大战之分幕
淞沪御日战史第八章述淞沪战记至二月十五日止一月二十八日日本陆战队挑衅以来至二月十五日之二十日间虽曾有四次大战,无数小战,但还只可算小接触,真正的大战争系在十八日日军司令植田谦吉致我十九路军军长蔡廷锴的最后通牒以后,兹分述之: 一 通牒与复牒 当一月二十八日日海军司令监泽自以为四小时可以占领上海而失败之后,所谓“帝国陆战队”已消灭殆尽,至二月五日日政府改派的陆军司令野村到沪,于二月六日起,猛向江湾、闸北、吴淞各处进攻,但结果仍受重创。于是又改由植田中将替代野村。 甲 植田致十九路军军长蔡廷锴通牒 植田是日本的所谓宿将,曾在济南屠杀过我们的同胞。这次统率其“精锐”的第九师团于二月十三日到上海。他于巡视阵地之后,知道中国军队善于肉搏,乃决定用有力的纵队在大炮和飞机掩护之下进攻江湾,同时在吴淞闸北不断地开炮以分我军兵力;若果江湾得手,吴淞和闸北间联络中断,然后分头迎击,全部解决是不成问题的所以他一面对西报记者发表谈话,夸说他来是采取和平手段解决上海问题的,一面复用挑拨离间手段,于十八日下午十九时,致最后通牒于我十九路军军长蔡廷锴,限我军于二十日午前七时将现有之第一线撤退完了,并于下午五时以前从租界境界线向北撤退二十基罗米达。其原文如下: “本职基于欲以和平友好之手段达到任务之热烈希望兹对于贵军通告左开各件:一贵军应即从速中止战斗行为,于二月二十日午前七时以前,将现据之第一线撤退完了;于二月二十日午后五时以前,从黄浦江西岸,由租界西北端,连结曹家渡镇,周家桥镇,及吴淞镇之线起算,黄浦江东岸由连结烂泥渡,及张家桥镇之线起算,各从租界境界线,向北二十基罗米突之地域(包含狮子林炮台)内撤退完了且在该地域内撤去炮台,及其他之军事施;并不新设之。二、日本军于贵军开始撤退后,不行射击轰炸,及追击动作;但用飞机之侦察,不在此限;又贵军撤退后,日本军仅?保持虹口附近之工部局道路地域(包含虹口公园之周围。)三、贵军第一线撤退完了后,日本军为确认其实行起见,派遣有护卫兵之调查员于撤退地域,该项调查员携带日本国旗以资识别。四、贵军对在该处撤退地域外,上海附近之日本人生命财产,应完全保护之;此项保证如不完全,日方当采适当之手段。五、关于在上海附近(包含撤区域)外国人之保护,容另商议。六、关于禁止排日运动一月二十八日吴市长对于村井总领事之约诺,应严重实行。关于此项,当另由帝国之外务官宪,对贵国上海行政长官,有所交涉。如以上各项不能实行时,日本军将对贵军,不得已采自由行动;其结果所生一切责任,应由贵军负之。” 乙 上海日本总领事村井亦致上海市长吴铁城函云: “迳启者:自一月二十八日晚,贵国第十九路军及便衣队,向日本陆战队攻击以来,闸北方面,中日两军成对敌之形势;廿九日晚双方虽有停止战斗行为之成约,但贵国军队仍背约向我方射击,或加轰击,使我方不得不予以应战。且以贵国军队实行其有计划的挑战,于是吴淞及江湾方面,亦发生军事行动。在此时间,贵国一方面散布关于第十九路军胜利等无稽之虚报,一方面对于我方公正之行动加以种种诽谤,其结果第十九路军对于防卫租界保护居留民而绝无他意之我军,加以新的攻击;便衣队出没于各处,依然不停止。其恶劣凶暴之行动,居留日本人固无论矣,即上海租界亦受到非常之威胁。本总领事认为在此之时,从速解决由两国军队冲突而起之事态,乃极为必要,故希望依照左列条件,从速终止战斗行为,切望贵国军队接受该项条件,同时予以切实之履行;如贵国军队不接受该项条件日本军队将有自由行动之事实。(条件四项与植田致蔡军长者同)” “再关于第十九路军,此次采取此种行动之经过,业于二月十五日本总领事致贵市长函中言及,认为毕竟由于贵市长对于一月二十八日答复一月二十日本总领事要求所称,即时解散抗日会及禁止其他排日运动之诺言,未有切实实行之诚意与能力而发生!是以本总领事应重新向贵市长要求从速而且完全实行上述贵市长之诺言!本总事以极大之关心,监视贵市长对于本案之实行。如贵市长不能实行,我方不得不采取适当手段时,由此所发生一切责任,应由贵方负担!合并声明,相应函达。即烦查照。” 日军于屡次战败之余,还俨然以战胜国的口吻强我作“城下之盟,”在平时,我们且不能堪,何况在二十余日的战胜之后! 我政府当局于十八日晚接到蔡廷锴、吴铁城的报告之后,在上海方面,各要人临时在外部办事处开外交委员会,讨论应付方法,直至十九晨三时方散。十九日晨外交部长罗文干复由南京渡江至浦镇谒行政院长汪精卫,下午更由各要人及中委在南京开外交会议,为精密之研究。对于上面之一?一函遂有下列之答复。 甲 蔡廷锴军长复植田函: “迳复者:顷接贵司令二月十八日午后九时来函,备悉一切。本军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所统辖之军队,所有一切行动,悉遵国民政府之命令。来函所开各节,业经呈报国民政府核夺办理,由外交部迳行答复贵国公使;本军长未便答复。此致大日本军司令植田谦吉。中华民国第十九路军军长蔡廷锴。二十一年二月十九日午后七时。” 同时十九路军总指挥蒋光鼐并发表谈话申明军人守土有责,绝不肯丝毫退让。其原文云: “日本植田司令统率第九师团来沪后,昨竟承其政府陆军省之意旨,向我军长蔡廷锴致其最后通牒,并着蔡军长依限期将所部退出北向二十基罗米突之地方,姑无论日本政府侵犯我国家独立主权至何程度,其违反国际公法,亦为不可掩之事实。况所谓最后通牒,竟在开衅至二十天之后,致送哀的美敦书,更为国际法所创闻。本路军此次抵抗暴日,实为不得已而战,故自上月二十八日战事发生至今,我军始终持抵抗之态度,绝非为侵略或耀武而战,想为世界各国所共谅。至日本植田司令最后通牒,亦应呈明政府当局处理之。至本人之态度,始终抱军人守土有责之义,绝不肯丝毫退让也。”二十日,十九路军及淞沪警备司令全体官兵复通电决心抗日:电文云: “国民政府各省长官,全国民众:暴日蔑视我国家政府,以挑拨造谣之卑劣伎俩,违反通例,单独致本军以蛮横之最后通牒,本军惟以铁血答覆之!军人报国,粉身碎骨,是分内事!大战开始之日,即本军授命之时,使一卒一弹犹存,暴日决不得逞!惟冀全国朝野上下,人人怀必死之志!引偷生苟免为无上耻辱!团结一致,前仆后继!则本军之牺牲为不虚!伏尸流血之战士,必含笑于九泉矣!第十九路军总司令蒋光鼐、军长蔡廷锴、淞沪警备司令戴戟、师长沈光汉、毛维寿、区寿年、副师长李盛宗、张炎、谭启秀、旅长刘占雄、邓志才、张励、翁腾辉、黄固、暨全体官兵同叩号。”(二月二十日) 乙 吴铁城市长驳复上海日本总领事村井函: “迳复者:昨晚九时,接准贵总领事来函所开各节,业经阅悉。查来函所述,上海方面严重之形势,均系贵国军队违反公约公法,任意进攻吾国领土,惨杀吾国人民所造成。其一切责任,应由贵国方面负担一节,迭经函达在案。此次贵总领事所请转达本国军队要求实行之各项条款,本市长未便转达。查来函所指各节,均为足以影响中日两国一般关系之问题,应由两国外交代表处理,故本市长业已呈报本国政府核夺,由外交部迳行答复贵国驻华公使矣。惟应声明者,贵国军队现仍实行挑衅,攻击轰炸,无所不为!以致本国国民之愤慨日见增加。在此情形之下,所谓抗日运动,自难消灭。因此而发生之一切责任,贵国自应完全负担。相应函复,即烦查照。此致驻?上海日本总领事村井仓松。” 丙 外交部抗议,我外部于十九日向日使提出严重抗议。原文如下: “据上海蔡军长廷锴电称十八日下午八时四十五分接到日军司令植田谦吉来文,请中国军队从速终止战斗行为,于二十日午前七时以前,将现据之第一线撤退完了;并于是日午后五时以前,从黄浦江东西岸指定地面,各离租界线二十基罗米突之地域内撤退完了,又在撤退区域内之炮台及其他军事设施,予以撤去,并不新设。并开列其他条款,要求实行,否则将采自由行动等语;又据吴市长铁城电称:驻沪日本总领事村井仓松亦有同样公函致该市长。查自上年九月十八日日本军队在沈阳无端启衅以来,节节以武力进逼,侵占东北各地;迨本年一月二十八日,日本军队又突然向上海闸北地方进攻,二旬之间,日本大队陆海空军在闸北吴淞各地肆意攻击,中国驻军为自卫计,不得不加以抵抗,乃在沪之贵国军司令及总领事,竟复分向蔡军长及吴市长提出种种不可能之要求,实属无理已极!倘日本军队再行进攻,中国军队仍必竭力抵抗。所有因此发生之一切结果应由贵国政府负其全责相应提出严重抗议,照会贵公使。即希查照为荷。” 同时外交部长罗文干亦于十九日下午七时发表自卫宣言云: “日本在沪军队,利用各种战争利器,继续向闸北吴淞地带攻击历时两旬之久,致中国无辜人民生命财产,蒙受巨大之损失,犹以为未足,复于十八日下午八时四十五分,由其司令植田致送最后通牒于我国十九路军蔡廷锴,要求中国军队应于本月二十日下午五时三十分前,自其现在防线,向公共租界东西两方各完全撤退二十启罗米突以外,并要求将撤退区域以内,所有之一切炮台及其他军事设施,均一律永久卸除;同时并由日驻沪总领村井,以同样通牒送致我国上海市长吴铁城氏。查日本政府,恒宣言维持中日和平,而在国联盟约第十条之下,又曾担任尊重并保存国联各会员国之领土完整,政治独立;最近国联行政院,且曾致请求书于日本忠告其对中国采取和缓之行动;乃竟提出如此出人意外之过当的要求,不但对中国国民予以重大之威胁,且实系对国际之权威及非战公约九国协约等国际协定之尊严,予以直接之挑战!此种要求,实危及中国主权及国家人格,中国地方当局,无论其具有避免流血之诚意,要绝对不能接受,日本军队凭藉其多数之援兵,及最新之武器,殆将重新从事大规模与更横暴之攻击彼对于一切和平之呼声,均充耳不闻,惟一决心,即在作战!中国在沪驻军,为保卫中国土地计,迫不获已,亦惟有从事自卫,奋斗到底而已。’ 丁 行政院长通电全国 行政院院长汪兆铭二十日通电云: “各省市政府,各军队长官,各民众团体,各报馆公鉴,皓晨接上海蔡军长廷锴巧亥电如下:本晚八时四十五分钟,接到日军司令植田谦吉通牒,文曰:(按即日方来牒原文,已见前,)等语:同时上海吴市长铁城来电,亦接到日本总领事同样之通牒,请示办法前来。当经复电蔡军长吴市长大旨如下:自去年九月十八日日本军队在沈阳无端开衅,侵占东省各地以来,吾国各处人民,鉴于日本军队之横施侵略,无不愤慨填膺!洎上月十八日,上海发生殴伤日本僧徒五人之事,固属遗憾;然同月二日,日本浪人在马玉山路附近,公然杀人放火,较之殴伤事件,更为严重乃日本驻沪总领事,藉口该案,向上海市政府提出严重要求;一面调遣大批军舰,造成威胁形势,限期为满意之答复。吴市长铁城顾念上海中外人民生命财产之安全,不得已委曲求全,于二十八日下午,勉强采纳该项要求,业经日本驻沪总领事认为满意,至当晚十一时,日本海军司令,忽向我淞沪驻军发出通告:内称日本陆战队将出发至闸北地方,要求该处驻军从速撤退等语;并于当晚十二钟左右,实行进兵至闸北地方。我驻军为自卫计,乃不得不加以抵抗。惟吾国方面,始终抱定维持和平之宗旨,复以上月二十九日各友邦驻沪领事提议休战,暨三十一日英美总领事及海陆军司令官建议双方撤兵之办法,以及本月二日英美法意四国政府之调停方案,吾国均无不诚意接受;而日本方面,或则一方佯允停战,而他方藉端依然攻击;或则不照原议办法,予我国以考量机会,遽行违约,向我进攻!或则漠视各友邦苦心调停之好意,使各国整个的调停计划,成为一种空言!观于此种态度与行动,实不能不认日本军队对于停止战争恢复和平一节,毫无诚意!况自日本军队在沪开衅以来,日本藉口,保护三万日侨,除陆战队五千人外,复增调陆军第三师团,并有继续增兵之讯;此外在沪有大小军舰四十余艘,航空母舰三艘,飞机一百余架,野战炮重炮,及其他军队,不计其数;攻击轰炸,无日或已,于是所谓保侨之结果,乃将闸北及吴淞地方,悉成灰烬吾国教育文化机关及医院等,横遭击毁!吾国无辜良民及水灾被难人民以及妇孺等,被杀戮者数千余人;而其他被难人民之流离失所者,何啻数万!吾国方面,始终努力于和平之进行。是以最近英美法三国公使来沪,居间斡旋,吾国复以诚意接受。原冀根据双方同时撤兵之原则,实行停战,使各友邦公使调停之好意,不致终成泡形,乃日本方面,始终缺乏诚意不但不能谅解吾国与各国斡旋和平之意旨,并对吾国提出不合理之要求,以使上海形势益趋严重,此则吾国政府所深抱憾者!查日本来文内所请终止战斗行为一节:本国军队始终抱定自卫宗旨,倘使日本方面,确能表示停止攻击之诚意,吾国军队,决不还击;惟所指撤兵区域,均系吾国管辖领土,吾国驻军毫无撤退之理由;其撤兵区域以外之日本人生命财产,须由中国方面完全保护一层。中国方面对于外侨,无论在中国何地,向来予以保护,自不待言;至谓上项保护如有未完全情形,日本方面得执行适当之手段云云,以欲俟我军撤退以后,再行藉端寻衅!中国政府尤难承认再所称禁止排日运动一节:当此日本军队在中国境内多方挑拨寻衅之际,本国人民之愤慨,自必日增,假使日本不将其军队从速自中国境内撤去,一面诚意表示尊重中国主权与领土行政之完整,则中国人民之所谓排日运动,恐亦无从使之消灭。总之日本军队,此次藉口保护上海租界,而竟将租界地方作为侵略吾国管辖领土之根据地,其因此而华租两界人民所受之一切损失,自应由日本方面负其全责,基于上述理由,日本来文所述各节,吾国?难接受,倘日本军队再行进攻,我淞沪驻军,惟有遵照政府命令,竭力抵抗。其因此而发生之一切影响,当由日本政府负其责任;如日本政府确能命令日本军队即日停止一切侵略行动,而为进一步诚意之表示,则吾国贯彻维持和平之初衷,仍愿加以善意之考量也等语。覆电业已发出。蔡军长吴市长必能根据政府意旨,妥为处置。?将经过始末,电达左右,并申述要点如下:(一)观于以上所述日本军队之横暴与吾国维持和平之苦心正谊,乃中外所共见共闻。(二)日本军队如继续其侵占行为,我淞沪驻军,必本其两旬以来不屈不挠之精神,为坚决之抵抗。(三)凡我军民,当知此次军事抵抗,虽在淞沪一隅,而其影响实遍于全国。国家为有机体之组织,凡我军民,对于淞沪之自卫行动,当如手足之互救,不容忽视,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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